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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楼舒:历史

来源:现代建筑电气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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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为原创内容,未经许可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侵权必究。 近期,多地陆续发布相关条例、规范或导则,进一步加强了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其中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方面,3月1日起实

本文为原创内容,未经许可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侵权必究。

近期,多地陆续发布相关条例、规范或导则,进一步加强了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其中在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方面,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对历史建筑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保持原有的历史格局和传统风貌;重庆近日发布的《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则明确历史建筑修复各阶段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且结构加固设计宜按30年考虑。

就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问题,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名城部部长楼舒对中国建设报表示,目前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在技术方面的问题不大,各地也都在编制相关技术规范、导则,关键在于如何充分激发基层的“管家意识”,提高他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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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新技术在我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中的应用情况如何?

楼舒: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中运用到的新技术非常多,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例如:用树木针测仪、应力波以及树木生长锥检测木结构体系性能,可准确检测木结构的病害,得出检测构件的弹性模量、抗弯抗剪强度等力学数据;用德国先进的药剂清洗清水砖墙的附着物,可增强清水砖墙防潮防风化能力;采用物联网技术将“智慧消防”运用于历史建筑的安全保护中,可实现历史建筑消防智能化;在测绘建档中运用数字化、三维立体扫描和倾斜摄影模型等新技术中,可为今后的历史建筑修缮提供更多科学依据。

全国各地历史建筑的年代、结构、用材等各不相同,对新技术的运用也不尽相同。总体而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需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同时运用好新技术,提高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性能,以更好保护其价值要素、特色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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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在您看来,目前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需重点考虑的问题有哪些?

楼舒: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历史建筑游离于一般建筑和文物建筑两个系统之间,很多历史建筑建造年代较早,使用材料、材料强度等与现代有很大不同,满足不了现行建设规范标准的要求。其次,鉴于与文物建筑有很多不同,需更多激发历史建筑利用的活化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如直接套用文物建筑的规范标准显然不符合实际。最后,要结合地方实际建立一些地方标准规范、导则,更好满足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目前,很多省市根据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及建筑特点,已经开始有针对性地探索保护修缮技术,开展加固、防潮、节能、表皮修复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因地制宜找出路,并通过编制出台一系列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技术规范、导则等,不断加强指导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下一步,各地还需进一步将一些规范、导则落实到位,通过“实践—理论—再实践”不断摸索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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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都提到历史建筑保护资金不足,您认为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楼舒:的确,相对于城市建设等方面所提供的资金,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相对较少。不少历史建筑尤其穷困乡村中的历史建筑很多都因缺钱无法得到及时性保护修缮而濒危。个人认为亟需建立“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机制,以解决历史建筑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需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建议将历史建筑保护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或将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体系。

另一方面,在明确历史建筑保护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中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减免税收、降低租金、延长租赁年限等方式,乡村中的历史建筑可采取让渡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等方式,以鼓励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历史建筑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缮。另外,还可探索PPP、互联网众筹、认养、认修等共建共享共治模式,通过政策的优惠、创新的模式,激励个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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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现代建筑电气》 网址: http://www.xdjzdq.cn/zonghexinwen/2021/0319/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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